
一、粉尘的定义:
1.粉尘:指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并能随空气流动的固体微粒。2.生产性粉尘:是指在人类生产活动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在工作场所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它是污染生产环境空气的常见而又重要的污染物。3.总粉尘:是指可进入整个呼吸道(鼻、咽和喉、胸腔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的粉尘,简称总尘。4.呼吸性粉尘:是指按呼吸性粉尘标准测定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μm以下,空气动力学直径5μm粉尘粒子的采集效率为50%,简称呼尘。

二、粉尘来源:
1.自然环境粉尘(如:沙尘暴)2.生产性粉尘 三、产生粉尘的行业 1.矿业: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等行业,主要有掘进、爆破、破碎、采煤、运输等;2.机械制造业:铸造的配沙、成型、清砂、喷砂等;机械加工的金属切削、研磨等;3.建材:耐火材料、玻璃、陶瓷的配料、混料、烧成等;采石的打眼、爆破等;4.纺织业:棉、麻、皮毛等行业的原料开包、加工、纺线等;5.筑路:隧道打眼、爆破等;6.农牧业:粮食加工、筛分等。

四、生产性粉尘分类:
1.无机粉尘:含矿物性粉尘、金属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无机粉尘(水泥、人造矿物纤维等);2.有机粉尘:动物性粉尘(动物蛋白、皮毛、排泄物、骨质等)、植物性粉尘(棉、麻、谷物、木材、纸浆、咖啡、烟草粉尘等)、微生物粉尘(真菌、酶制剂、霉菌属类、霉菌孢子、嗜热放线杆菌、枯草杆菌等)、人工合成有机粉尘(有机染料、农药、合成树脂、炸药、人造纤维、酚醛树脂、聚氯乙烯等)3.混合粉尘: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粉尘混合存在(如:电焊烟尘、陶瓷粉尘等)。

五、生产性粉尘的健康危害:
1.皮肤黏膜损伤;2.肺部疾病:肺纤维化(矽尘)、硬质金属肺病(硬质合金生产)、肺内粉尘沉着症(钡、锡、锑及其相关化合物或氧化物粉尘、石灰石等);3.变应性疾病:过敏;4.全身中毒:铅、汞、锰、砷及其化合物;5.致癌:如石棉致肺癌、间皮瘤;6.其他致病作用:如吸入金属氧化物烟尘引起金属烟热,吸入高分子化合物的烟尘,也可引起聚合物烟尘热。

六、工作场所除尘方法:
1.湿式作业替代干式作业;2.密闭尘源防止粉尘逸散;3.通风治理去除粉尘,如脉冲布袋除尘;4.个人佩戴防尘呼吸防护用品。七、工作场所粉尘检测 1.粉尘检测目的 1.1使用采样设备和检测仪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粉尘进行识别、检测,掌握工作场所粉尘的浓度;1.2评价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3为制定职业病防治对策和措施,改善不良劳动条件,预防控制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健康提供依据;2.粉尘检测依据和方法 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 2.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T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GBZ/T192.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GBZ/T192.3-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192.4-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GBZ/T192.5-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 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 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快速检测方法-光散射法 WS/T 750-2015 呼吸性粉尘个体采样器 WS 762-2008 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 WS 763-2008 粉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WS 764-20123.粉尘检测程序
项目委托→现场调查→检验方案制定→检验前准备→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数据处理→报告编制→报告审核签发


